关于开展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的通知
信息来源:admin浏览次数:2949发布时间:2018-08-14
关于开展2017-2018年度江门市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活动的通知.doc
附件2: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.docx
附件3: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单位.docx
江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江创号办〔2018〕2号
关于开展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
创建活动的通知
各市(区)团委、各有关行业系统、市直有关单位团组织:
根据《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》(2018年修订)有关规定,团市委决定开展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活动。现将有关创建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
(一)参与范围
市行业主管部门还没有与团市委联合开展“青年文明号”创建活动的系统行业、单位;企业及其车间、生产线、班组、岗台;机关事业单位及其科、室;“两新”组织、青年社会组织等。
(二)参与资格
所推荐的江门市青年文明号创建集体须符合《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》(2018年修订)的有关要求。(附件1)2008年以前(含2008年)已成功创建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的集体,可重新进行创建,原荣誉给予保留。
(三)参与方式
活动采取自下而上、书面申报方式进行。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《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》(见附件2),并附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,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(一式两份)以及电子版材料统一上报团市委宣传部,报名以书面材料为准。团市委将择期举行专场评审会,评审会内容包括候选单位自我陈述、评审组提问等环节,对候选单位进行实地考察、审核,经公示后发文命名。
二、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
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优秀组织奖申报单位包括:各市(区)团委、镇(街)团委、企事业单位团委。团市委将根据各地、各单位2017-2018年度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的实际情况和申报材料进行评定。申报单位要认真填写《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3),并附2000字左右事迹材料,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表(一式两份)以及电子版材料统一上报团市委宣传部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领导。青年文明号的创建对于发挥青年集体创新创优、建功立业、展示风采等具有重要意义。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的重要性,积极推动工作顺利开展,取得实效。
(二)严格把关。各级团组织要精心组织、严格选拔,特别要注重推荐选取代表性强、服务群众业绩突出、基层一线的青年集体参与创建。大行线团组织推荐集体一般不超过2个,县级团委推荐集体一般不超过4个。
(三)广泛动员。各级团组织要抓住青年文明号创建契机,对扎根基层、成效显著、说服力强的典型进行宣传,营造有利于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的良好社会氛围,展示青年集体的良好精神面貌。联系电话:3273561,邮箱:,地址:江门市白沙大道西1号综合楼4楼团市委宣传部(邮编:529031)。
附件:1.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(2018年修订)
2.《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申报表》
3.《2017-2018年度江门市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
组织单位申报表》
4.江门市青年文明号评分细则(试行)
江门市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
2018年7月23日